學生請假辦法
第三條 請假種類及限制:
一、事假:因事而請假時,應事先線上提出申請,並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
證明文件。
二、病假:因病請假者,檢具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,辦理線上
請假申請。
三、公假:
(一)屬於本校公務及代表本校校外各種活動參加者,由簽派師長簽證。
(二)有關兵役事項,持有証明者。
(三)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或檢定考試,持有証明者。
四、學期考試假:
考試期間因急(重)病不能參加考試者,應於試前請假並檢附健保特約
醫院或診所出具之(急診)診斷證明書;因配偶、直系血親、姻親、兄
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故;或臨時發生不可抗
拒之變故不能參加考試者,應檢具證明文件辦妥請假手續。
前項請假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考試結束之翌日起五日內辦理之,若因
特殊原因逾期請假者,請任課老師或系主任另敘明准假理由。
一、事假:因事而請假時,應事先線上提出申請,並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
證明文件。
二、病假:因病請假者,檢具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,辦理線上
請假申請。
三、公假:
(一)屬於本校公務及代表本校校外各種活動參加者,由簽派師長簽證。
(二)有關兵役事項,持有証明者。
(三)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或檢定考試,持有証明者。
四、學期考試假:
考試期間因急(重)病不能參加考試者,應於試前請假並檢附健保特約
醫院或診所出具之(急診)診斷證明書;因配偶、直系血親、姻親、兄
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故;或臨時發生不可抗
拒之變故不能參加考試者,應檢具證明文件辦妥請假手續。
前項請假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考試結束之翌日起五日內辦理之,若因
特殊原因逾期請假者,請任課老師或系主任另敘明准假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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